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
發(fā)布時間:2019-09-21
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由國家獎助金和學校獎助金兩部分構成,國家獎助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助金包括學校學業(yè)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和學校“三助”崗位津貼。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叭睄徫唤蛸N包括助研崗位津貼、助教崗位津貼和助管崗位津貼,獎助標準及相應的獎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說明:
1.助學金包含了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博士生助學金標準為1500元/月,碩士生助學金標準為600元/月。在一、二年級,助學金按照12個月發(fā)放,其中10個月為國家助學金,兩個月為學校助學金。在研究生三年級,助學金按照10個月(從9月至次年6月)發(fā)放,均為國家助學金。
2.學業(yè)獎學金用于學生的學費補助,具體金額參照各專業(yè)學費標準和國家規(guī)定的學業(yè)獎學金上限確定。博士生學業(yè)獎學金上限為18000元/年;碩士生學業(yè)獎學金一、二等上限為12000元/年,三等按半額學費確定,不超過6000元/年。
3.按照《四川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支付助研助學金管理辦法》(川大研〔2013〕8號)規(guī)定,博士研究生“助研崗位津貼”金額中包含導師支付部分:人文學科和從事純理論的社會學科,在一個招生年度第一位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導師可以免于支付助研津貼;第二位及以上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生,導師需支付1200元/生·年。從事應用研究的社會學科和數學學科的博士生導師在一個招生年度第一位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生,導師需支付1800元/生·年;第二位及以上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生,導師需支付3000元/生·年。理工醫(yī)其他學科的博士研究生導師在一個招生年度第一位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生,導師需支付3600元/生·年;第二位及其以上獲得獎助金的博士生,導師需支付6000元/生·年。
碩士研究生“助研崗位津貼”中,一等獎獲得者碩士生導師承擔不少于200元/月,二等獎獲得者碩士生導師承擔不少于100元/月。為鼓勵研究生更多地參加相關科研工作,導師可在有關規(guī)定范圍內提高助研崗位津貼待遇。
4.學校設立“研究生指導專項基金”,用于支持“助研崗位津貼”,博士研究生“助研崗位津貼”導師支付部分的構成和支付參照《四川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支付助研助學金管理辦法》(川大研〔2013〕58號)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引進人才在其來校后第一年招生時,其助研崗位津貼導師承擔部分參照人文學科政策執(zhí)行。
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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