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藝術設計學院2021年考研復試安排
發(fā)布時間:2021-03-16
藝術與設計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
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在初試基礎上對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的進一步深度考查,對于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南昌航空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具體要求,為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證廣大師生健康。
(二)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德智體能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堅持公平、公正、有效,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條 復試資格及審核
(一)初試成績達到《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中A類考生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調劑原則詳見我校發(fā)布的基本調劑原則和各學院調劑細則)均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二)復試前,考生須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內容包括:
(1)準考證(中國研招網可下載);
(2)身份證件;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應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的加分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供學校核實。
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復試資格。參加復試考生均需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隨時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第四條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1:2左右。
第二章 復試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了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并發(fā)布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安排、整體協調學院復試的各項工作。
名譽組長:熊建新
組 長:吳天麟 劉繼勇
副組長:宋 軍 高 昱
成 員:蔡克中 曹治 楊芳 鄧航蕾 徐晶 劉花弟 嵇立琴 胡愛國 胡進平
秘 書:吳 楊 鄧 瑛 黃凌玉 付育珍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
組 長:紀檢委員 余尚峰
成 員:余慶東 鄔強
2.復試期間,學院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各招生專業(yè)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督查。
3.學院組織遴選本單位各學科(專業(yè))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教師組成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原則上當年擬招生的導師應參加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4.學院應對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5.學院要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同時要規(guī)范考生申訴機制,暢通考生申訴渠道。
第三章 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報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符合2021年國家分數線,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外語水平測試兩部分。
二、調劑考生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外語水平測試兩部分部分。具體復試時間根據調劑報考情況另行通知考生。
三、2021年所有的復試工作將使用釘釘網絡系統(tǒng)開展,具體網絡復試方式見《藝術與設計學院研究生網絡復試操作辦法》
四、復試內容
(一)綜合面試(總分100分)
綜合面試由學院復試小組組織實施。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低于20分鐘。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外語水平測試(占比30%):每人不少于5分鐘,重點考查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聽說交流的能力。面試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
2.綜合素質和能力(占比20%):(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2)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3)人文素養(yǎng)、心理素質;(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占比50%):(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3)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4)考生報考專業(yè)目錄中復試科目的專業(yè)知識。
(二)加試:僅限同等學力考生(每門科目滿分100分,時長統(tǒng)一為60分鐘)
學院根據專業(yè)目錄中的加試科目,提供加試科目的試卷,分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四章 復試成績的確定與使用
1.考生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面試滿分70分,外語水平測試滿分30分。
2.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和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分別獨立給出分數,然后取算術平均值得出。
3.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科目,其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折算后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考生的入學考試加權總成績?yōu)槌踉?0%,復試總成績40%。
6.擬錄取名單根據加權總成績排序,其中所有調劑考生錄取排序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分別排序。
第五章 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格執(zhí)行學院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違規(guī)違紀事件。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完善對復試全過程的監(jiān)督,學院紀檢監(jiān)察小組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和考場巡視。紀檢委員要全程參與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并對面試現場進行監(jiān)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院復試工作管理辦法、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公布和公示。
4.實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執(zhí)行學院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保密規(guī)定。
5.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書面形式在復試結果公布后24小時內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實名復議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同院紀檢監(jiān)察小組,對考生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經調查屬實的,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種匿名復議申請。
第六章 附則
1.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原有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2.本辦法由藝術與設計學院負責解釋。學院緊急聯系電話:0791-83863766
藝術與設計學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