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壽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2022年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2-03-26
潘天壽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專業(yè)招生計劃
二、復試
(一)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驹瓌t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二)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時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履行誠信復試。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考生不符合復試資格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復試前考生須準備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學院要求提交電子及紙質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進入復試;錄取考生待報到入學時,按要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及證書等佐證原件進行核驗。具體要求詳見《潘天壽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要求》(http://pada.nbu.edu.cn/info/1168/5595.htm)。
(三)復試要求與復試比例
1. 實行差額復試。一志愿復試錄取后有缺額的專業(yè)進行調劑。調劑考生請關注后續(xù)調劑公告。
2. 設計學和藝術設計專業(yè)一志愿復試比例均按1:1.2,折算后若存在小數(shù)點,復試人數(shù)按進位計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則同分考生全部進入復試。美術專業(yè)一志愿上線考生全部進入復試。
(四)復試內(nèi)容
1.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
2.復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專業(yè)知識(含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原則上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yè)與綜合面試以及思想政治面試等,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專業(yè)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yè)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jīng)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 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
6.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學校分數(shù)線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nèi)向我院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7.所有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報名點所在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于復試成績公示后一周內(nèi)將體檢報告原件(須有體檢結論)寄送至我院指定地點。
(五)成績計算辦法
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shù)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shù)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yè)面試 | 100 | 0.2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1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注:1.復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2/3+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3
2. 初試滿分為5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 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shù)點后2位。
三、錄取方法
(一)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jù)專業(yè)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開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志愿考生。若出現(xiàn)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按初試成績中業(yè)務課1和業(yè)務課2的成績平均分、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順次錄取。
(二)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面試、體檢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若出現(xiàn)復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三)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在調劑系統(tǒng)內(nèi)待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四、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信息公開網(wǎng)址:https://pada.nbu.edu.cn
學院咨詢電話:0574-87609559
學院申訴電話: 0574-87609556
五、復試時間安排
日期 | 工作內(nèi)容、地點 | 時間 |
3月26日前 | ·考生提交材料 1、考生按學院要求提交相關復試審核材料及作品集的電子件,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按要求在復試面試前完成紙質材料提交與審核。 2、復試資格審核完成后發(fā)布復試名單 3、發(fā)布復試日程安排及《考生線上復試面試指南》 | 8:00—17:00 |
3月25日 | 考生線上復試面試模擬演練 | 全體 |
3月26日 | 網(wǎng)絡面試 1、專業(yè)面試(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 2、英語面試(藝術設計、美術、設計學) 3、思政面試(藝術設計、美術、設計學) | 8:30—12:00 13:00—17:00 |
3月27日 | 綜合成績公示 | 17:00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