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2019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9-09-01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南京師范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達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復試辦法,我院各專業(yè)復試基本情況見下表。 注:上表中復試人數(shù)不含單考、破格、退役士兵計劃、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以及校外調劑考生。 二、相關政策 調劑 根據學校的調劑政策,我院擬接收少量調劑生。我院將在遞交調劑材料的考生中擇優(yōu)遴選,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公布復試名單。 三、學院復試安排 1.報到與資格審核 考生攜帶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xiàn)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報到。單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按學校復試辦法提供相關材料。 資格審核不通過者,不得參加復試。 報到時間:3月22-23日。 報到地點:仙林校區(qū)美術學院原美樓205辦公室。 2.復試筆試和面試安排 3.復試費繳納及體檢安排,詳見校研究生招生網的復試須知。 4.如高質量生源調劑提前復試也需說明。 四、錄取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成績擬定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定后在學院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備案后生效。 五、信息公開 為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我院將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學院監(jiān)督與投訴電話:025-85891835 電子郵箱:11150@njnu.edu.cn 聯(lián)系地址:南京師范大學原美樓209-1研究生辦公室 六、其它 1.本辦法的解釋權為美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本通知內容若與學校復試文件相沖突,以學校文件為準。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2019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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