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輕工大學藝術設計學院2025年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及招生人數(shù)
發(fā)布時間:2025-03-14
為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及《武漢輕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規(guī)定,特制定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復試管理機構及職責
1.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為副組長、由各專業(yè)負責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等組成的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配合學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以院黨委書記任組長,院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院紀委委員組成的復試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復試過程及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及檢查。
3.學院成立由業(yè)務能力強、學術水平高及政治素質過硬的碩士生導師組成的復試小組,在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
4.實行“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機制,嚴格規(guī)范管理,落實考試招生回避、信息公開等要求。
二、招生計劃與復試資格
(一)招生計劃與分數(shù)線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或方向) | 全日制擬招生指標 | 非全日制擬招生指標 | 復試分數(shù)線 |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
1 | 135700 | 設計 | 34 | 0 | 351 | 37 | 56 |
注:1、按總分從高到低發(fā)放復試通知;
2、最終錄取人數(shù)以省教育廳和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復試名單
見附件1藝術設計學院2025年設計專業(yè)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名單
三、復試流程及要求
(一)復試審核材料提交
一志愿復試考生需根據(jù)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202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考生須知》要求,于3月19日前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調劑復試考生審核材料安排另行通知。
(二)復試內容及安排
1.復試方式:采用現(xiàn)場復試
(1)現(xiàn)場復試
① 筆試:主要為上機測試。
② 綜合素質考核:主要測試實踐能力,包括專業(yè)知識能力、科學思維和解決問題能力。
③ 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2.復試安排:
招生專業(yè) | 復試科目 | 復試方式 | 復試日期 | 復試時間段 | 復試地點 | 其他說明事項 |
設計 | 筆試 | 線下復試(上機) | 2025年3月22日
| 上午8:30-11:30 | 逸志樓機房206、207 | 1.請進入復試名單的同學加QQ群 950086736,以姓名+準考證后6位申請。 2.上機考試不得攜帶U盤、手機等設備進考場,否則按作弊處理。 3.入考場前需檢查身份證原件、初試準考證打印件。 |
綜合素質考核 | 線下復試
| 下午2:00-6:00
| 逸志樓311、312、313、314 | 1.候場教室為逸志樓301,候場室內不得攜帶復習資料、手機入場,自備信封將手機存放在教室門口統(tǒng)一保管,請帶好中性筆,身份證和準考證。 2.需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將作品集pdf電子版發(fā)到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在保證清晰的前提下,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M。 | ||
外語口語聽力 | ||||||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
注:1.以上為一志愿復試安排。
考生現(xiàn)場攜帶作品集紙質版1本,作為綜合素質考查依據(jù),作品集紙質版3月22日下午面試時提交,作品集電子版3月19日17:00前提交至郵箱[email protected],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M,作品集作品必須為考生個人原創(chuàng)作品,小組完成作品需清晰標注個人獨立完成的部分,AIGC完成作品需明確標注AIGC完成部分。
若作品存在抄襲、代做、買賣、過度使用素材等弄虛作假情況,則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新生入學核查中,作品集的真實性與原創(chuàng)性將作為復查學生有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形的重要考查環(huán)節(jié),確定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學院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工作人員、導師與考生交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2)綜合素質考核: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實踐能力,包括專業(yè)知識能力、科學思維和解決問題能力。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聽懂熟悉話題的英語演講、討論和報告等內容,并能比較自如地用英語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tài)度的能力,從聽力理解的準確性、發(fā)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幾個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語言能力。
(4)專業(yè)課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專業(yè)設計能力包括設計思維、軟件操作技能、創(chuàng)意表達以及對專業(yè)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復試采用現(xiàn)場上機測試的形式,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指定的設計任務。
(5)加試
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上述測試的基礎上加試兩門業(yè)務課,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及復試科目相同,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學科專業(yè)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業(yè)務課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可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費
復試費 100 元/人,考生于復試前完成繳費。
現(xiàn)場復試:考生使用微信掃描下示二維碼繳費(注:繳費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繳費單據(jù)憑證,與資格審查材料一并提交。)
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退費。
(四)嚴肅考風考紀
復試前,考生需在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時,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忌峤徊牧险鎸嵱行А驮嚾蹄∈卣\信;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各招生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依法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學院招生復試咨詢電話 :027-85505186
學院招生復試咨詢QQ群:950086736(申請加群時以姓名+初試準考證后6位申請)
四、錄取
(一)錄取規(guī)則及辦法
復試一般由專業(yè)課測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核3項組成。每項滿分均為 100 分,60 分及以上為合格,任何一項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復試總分為各項成績之和。
2.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加權計算出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100*(初試總分/初試滿分)*60%+100*(復試總分/復試滿分)*4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規(guī)則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
3.錄取順序
按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相等,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若初試總分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span>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粡驮囘^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jīng)查實者不予錄??;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錄取前,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定向單位委托培養(yǎng)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錄取。已錄取考生在新生報到時,將以上證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學校研招辦備案。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chǎn)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6.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學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符合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體檢
我校統(tǒng)一安排在開學初對考生進行體檢。逃避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頂替的,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五、學院信息公開
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公開平臺為學院網(wǎng)站
(網(wǎng)址:https://yssj.whpu.edu.cn/index.htm)。
(1)復試前,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流程、復試分數(shù)線及可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聯(lián)系咨詢電話等,公布復試筆試科目的參考書和考試內容說明。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必須經(jīng)過事先公示(最遲不得晚于復試前1天),未經(jīng)公示的,不得參加復試,不得錄取。
(2)復試結束后,招生學院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考生申訴途徑等。
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六、申訴渠道
1.武漢輕工大學研究生院
電話:027-83913149
2. 藝術設計學院復試申訴方式
電話:027-85505120
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考生向本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遞交書面申請,復試工作小組全面受理,并將處置結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復議并上報復議結果。
七、其他
1.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參加復試。
2.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或證明材料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3.未盡事宜以《武漢輕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guī)定為準。
藝術設計學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