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2025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2025-03-25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必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與能力的重要過程,是保證研究生錄取質量、完成招生計劃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確保2025年我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完成,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促進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根據學校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訂本辦法。為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擬定該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針對不同學科專業(yè)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己丝茖W有效。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復試錄取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加強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綜合素養(yǎng)的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條件與名單遴選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我院執(zhí)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初試成績需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qū)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我院各專業(yè)(研究方向)研究生復試差額比例為1:2,按初試總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合格生源人數不足差額比例的專業(yè)按實際合格生源人數確定復試名單。
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與正常上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規(guī)則遴選。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名單按照《海南師范大學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方案》執(zhí)行。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直接進入復試。
我院不接受破格復試。
考生因個人原因申請放棄復試資格的,須由考生本人及時聯(lián)系學院,并做出放棄聲明。
(二)調劑生源
我院嚴格按學校統(tǒng)一部署,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展調劑工作。預計4月8日起,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研究方向)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陸續(xù)開展調劑工作,期間若調劑招生計劃一旦完成,我院將停止調劑工作。
我院調劑缺額信息及調劑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以學校研究生學院官網屆時公布為準。調劑復試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復試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再組織調劑復試工作。
三、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院成立由本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設置保密員和監(jiān)督員),招生工作小組組長對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面負責,小組成員在組長領導下,負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錄取辦法制訂本學院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審核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對復試及擬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二)各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人(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由本學位點指導教師以及相關學科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教師組成,另配備秘書與助理各1名,負責復試的組織與管理。各復試小組組長原則上由學科(專業(yè))或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對本復試小組工作全面負責。
(三)突發(fā)事故處理。復試期間,考場若發(fā)生因極端天氣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電、惡劣天氣等)影響開考或造成考試突然中斷的情況,海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保留解釋權利。
四、各方向招生計劃
130100藝術學:
01藝術理論(藝術教育學)招生人數2人;
02藝術遺產招生人數3人;
140300設計學:
01視覺傳達與設計文化研究招生人數7人;
02環(huán)境設計與地域民族建筑保護研究招生人數13人(含已錄推免生1人);
0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包含服裝與服飾設計),其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招生人數5人,服裝與服飾設計招生人數3人;
135600美術與書法:
01中國畫創(chuàng)作招生人數3人;
02繪畫創(chuàng)作(包含油畫與水彩畫),其中油畫招生人數5人,水彩畫招生人數1人;
03書法創(chuàng)作與書畫修復招生人數1人;
135700設計:
01視覺傳達與數字媒體設計,其中視覺傳達設計招生人數6人,數字媒體設計招生人數4人;
02環(huán)境與景觀設計招生人數11人;
03服裝服飾與手工藝設計招生人數4人(含已錄推免生1人);
五、復試形式與安排
(一)復試形式及內容
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形式和內容:
①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海南師范大學桂林洋校區(qū)美術樓線下進行)。
②綜合面試(海南師范大學桂林洋校區(qū)美術樓線下進行)。
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綜合面試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復試時間
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定于4月2日前以線下形式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工作于4月8日—4月22日間以線下形式進行。
(三)內容
1.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考試成績按照權重計入總成績。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專業(yè)素養(yǎng)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能力。面試考核的主要內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綜合素質考察,成績占80%。通過對考生前置學歷的學習情況、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同時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占20%。主要考核考生聽力與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等。
每位考生參加綜合面試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2.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
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考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考試成績按照權重計入總成績。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每科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意一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科目、紙張尺寸、考試時間要求:
海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2025年研究生一志愿復試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科目、紙張尺寸、考試時間列表 | ||||
專業(yè)代碼及名稱 | 研究方向 | 筆試科目 | 紙張尺寸 | 考試時間 |
130100 藝術學 | 01藝術理論(藝術教育學) | 專業(yè)論文 寫作 | 白色A3紙 | 2小時 |
130100 藝術學 | 02藝術遺產 | 專業(yè)論文 寫作 | 白色A3紙 | 2小時 |
140300 設計學 | 01視覺傳達與設計文化研究 | 命題設計 創(chuàng)作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140300 設計學 | 02環(huán)境設計與地域民族建筑保護研究 | 命題設計 創(chuàng)作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140300 設計學 | 0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包含服裝與服飾設計) | 命題設計 創(chuàng)作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135600 美術與書法 | 01中國畫創(chuàng)作 | 命題創(chuàng)作 | 四尺斗方(生宣/熟宣,根據考試內容確定) | 2小時 |
135600 美術與書法 | 02繪畫創(chuàng)作 (油畫) | 命題創(chuàng)作 | 尺寸80*60厘米油畫布 | 2小時 |
135600 美術與書法 | 02繪畫創(chuàng)作 (水彩畫) | 命題創(chuàng)作 | 對開水彩紙 | 2小時 |
135600 美術與書法 | 03書法創(chuàng)作與書畫修復 | 命題創(chuàng)作 | 48.5cm*180cm半生半熟宣紙3張 | 2小時 |
135700 設計 | 01視覺傳達與數字媒體設計 | 快題設計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135700 設計 | 02環(huán)境與景觀設計 | 快題設計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135700 設計 | 03服裝服飾與手工藝設計 | 快題設計 | 白色四開 卡紙 | 2小時 |
4.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是錄取的重要依據,主要考核考生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通過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及面試綜合考核等方式,進行全面審查。
(四)考生參加考試的要求
1.誠信復試。認真閱讀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海南師范大學與我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復試前考生須簽署《海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承諾書(2025年)》,我院嚴格對考生實行人臉與人證識別及學籍學歷等各項信息進行比對,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享受照顧政策等考生的身份審核。
3.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違反, 按意圖作弊進行處理。
六、錄取
(一)成績折算
考生復試總成績與入學考試總成績均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各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40%+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60%
2.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40%,具體計算辦法:初試總分為500分者,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根據各專業(yè)(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小于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yè),如對第一志愿考生做出不錄取決定,須有復試小組成員聯(lián)合簽名的書面說明材料,并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同意)。
2.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按入學總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遞補錄?。ㄒ淹ㄟ^“調劑服務系統(tǒng)”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guī)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遞補資格,不予錄取)。
3.凡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接受我?!按浫 钡恼{劑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對已接受“待錄取”的考生不予解鎖。
4.復試結束后2日內,我院將審核無誤的復試與入學總成績在本學院網站予以公布,同時將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學院審核。
5.經研究生學院審核的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將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學院網站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報海南省考試局和教育部審批。
6.體檢工作在入學后由我校校醫(yī)院承擔,研究生學院統(tǒng)籌協(xié)調??忌w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因體檢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造成后期無法正常學習、按規(guī)定予以退學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錄取工作相關說明
1.復試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任一科低于60分;
(4)調劑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確認待錄取,經提醒后仍未確認的;
(5)多次參加復試,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擬錄取名單;
(6)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
(7)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8)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
2.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在收到擬錄取通知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詳見研究生學院招生工作欄下載專區(qū)),并于10日內提交至擬錄取學院,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3.所有錄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4.考生與用人單位因報考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檔案調取、協(xié)議簽訂問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與復查貫穿整個招生環(huán)節(jié),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以及有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要求的,任何階段(環(huán)節(jié))一經確認屬實,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七、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復試紀律,要求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或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回避制度
各學院教職工中,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碩士研究生考試的,須自覺上報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違者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監(jiān)督巡視制度
由研究生學院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組成督查工作組對全校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督查工作組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對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guī)定、招生紀律及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在復試中違紀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四)信息公開制度
堅持招生復試信息公開,確保復試錄取透明。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及時公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
在學院網站開辟專欄,向社會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五)申訴復議制度
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與錄取結果有異議,可由考生本人在復試與錄取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向我院實名提交書面申訴材料。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復議。非考生本人實名提交的申訴材料不予受理。
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0898-65689637
通訊地址: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校際一號路3號海南師范大學桂林洋校區(qū)美術學院
本細則解釋權歸美術學院。
未盡事宜由美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研究確定。